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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有哪些违约形态?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0-10 13:40)    点击:402

违约行为有哪些违约形态?

  1、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届满至后,合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拒绝履行是一种公然毁约行为,因而是一种极严重的违约,违约的过错程度较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重。

  2、不适当履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不适当履行包括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者规定的条件的行为;狭义的不适当履行仅指合同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

  3、迟延履行,是指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而延迟履行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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